抵押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,抵押人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,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,也可以是第三人,有些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后,抵押合同才生效的,那么银行抵押合同签了会不放款吗?下面由哈尔滨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,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。
一、银行抵押合同签了会不放款吗(《民法总则》有效期限截止:2020年12月31日)
签订抵押合同后,银行一般会放款的。但如果出现不能办理抵押登记、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等情形时,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第二百零二条【贷款人的检查、监督权】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、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。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。
第二百零三条【借款使用的限制】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,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、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。
二、抵押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
1、明确约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、数额。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,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。
2、明确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。
3、明确约定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、状况、所在地、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。
4、明确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。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。
5、明确约定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。在一般情况下,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《住房抵押贷款合同》。
房产抵押在银行,法院有权冻结吗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房屋抵押在银行的,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冻结的,查封冻结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
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,应当通知抵押权人。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。
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,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、扣押事实的,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。
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。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解除的,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即自动生效。
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,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。
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制作笔录,并经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,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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